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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进校园:点亮法治灯塔,护航青春成长

发布时间:2024-12-05 作者:郭学渊 浏览次数:

(马克思主义学院  郭学渊讯)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为增强学生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让学生懂法、守法,马克思主义学院邀请忠三律师事务所黄梦佳律师在六楼会议室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民法典知识普及活动,活动由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周菲菲主持。黄律师现场有感而发:“如今的学生法治意识很强,比我们那个年代要强很多,民法典功不可没。”

 

 

活动紧扣民法典核心要点,深入浅出地为同学们剖析这部“社会生活百科全书”。从民法典的编纂历程讲起,同学们了解到它汇聚多方心血,整合民事法律规范,历经打磨,终成体系;知晓其作用在于全方位保护大家的人身、财产权益,规范日常民事活动,维系社会与经济秩序;更明白了它作为我国法治里程碑的深远意义,彰显立法为民,贴合时代发展需求。

课堂上,黄律师巧用生活实例,阐释民法典关键内容。一瓶矿泉水的所属权,牵出物权编里物品权归属的知识,让学生直观认识到购买瞬间便拥有相应物权;流浪猫狗咬人、南京追车老师事件、高空抛物等案例,则成为侵权责任编的生动教材,厘清不同场景下责权关系,告诫同学们在生活中守住行为底线,维护自身权益。

民法典的“十五大亮点”的解释更是牢牢吸引了同学们的目光。胎儿利益特殊保护,尽显生命关怀;八周岁孩子可适度自主购物,贴合成长规律;见义勇为免责,打消助人顾虑;个人信息受法律“盾牌”守护,免遭非法收集利用;小区共有场所收入归业主,关乎大家切身利益;居住权增设、高利放贷禁止、夫妻共同债务界定等内容,让同学们感叹民法典的细致入微与实用价值。此外,协议离婚冷静期、多元离婚途径、继承权新规,为大家拓展法律视野,铺垫未来生活所需。

 

在互动环节中,学生们抛出生活难题求解。面对学校门口斑马线上无红绿灯的车祸突发状况,黄律师给出专业指引:即刻报警、留存现场证据,等待交警出具认责书;网购碰上残次品、商家不认账时,建议同学们先固定残次证据,向平台投诉,必要时借助消协维权;大学生实习遭遇欠薪,即便没签合同,也可用好工作记录、沟通凭证等,通过劳动监察、仲裁途径拿回报酬。活动最后,同学们还纷纷签名要做普法小宣传员。

 

此次民法典进校园活动,不仅为莘莘学子送上实用法律知识,更在他们心间种下法治种子。未来,这些知法懂法的学生将化身法治践行者,为营造和谐法治社会贡献青春力量。